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維持兩年新婚浪漫三年內不離婚就算及格
乍看華視新聞報導新竹市政府擬提升年輕人的結婚率,只要結婚後維持三年不離婚即可補助5萬元,心中嘟噥著這是什麼政策啊!新竹市過去曾多次獲評最幸福城市,但最近因經濟不景氣,未婚人數持續增加,家庭結構也趨於少子化,有些議員甚感憂心,乃提出開辦結婚獎勵金措施,刺激結婚率,進而才能鼓勵生產。
又怕此這所謂立意良好的政策遭民眾濫用,增列但書,設籍居住新竹時間要多長不稀奇,婚後至少三年不得離婚,否則追回獎勵金才發人深省。三年內不得離婚就算過關,是不是突顯出現代的婚姻要維繫三年以上是不簡單的。
再看到另外一則新聞,英國「每日郵報」報導,OnePoll市場調查公司所做的一項調查顯示,新婚夫妻的浪漫黃金時期平均維持兩年六個月又二十五天。原來我們年輕時,常在朋友間戲謔的「七年之癢」現在已經不管用了,新婚夫婦應該擔心一個新的里程碑叫做「兩年之疲」。
受訪者表示超過這段平均時間以後,兩人感情就算還在,也絕對好不到哪裡去,因為先生通常放棄保持整潔,太太也不再為悅己者容。到了第三年的結婚紀念日,八成三的受訪者表示,他們甚至不再費心慶祝。
由英國每日郵報的報導,再回頭看新竹市近三年的結婚對數維持在兩千七百對左右,而離婚對數每年維持在一千一百對左右。
這樣算不算正常?而我們內心真正期待的婚姻生活又是什麼景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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